根据《2017年天门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相关规定,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 黄倩文 等218人为体检考察人选(面试考生为1:1的岗位,面试成绩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环节,相应招聘岗位计划取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
(一)体检时间和地点:2017年8月8日前完成,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时间和地点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二)体检项目与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如有另外增加行业体检者可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
(三)体检要求:
1、考生必须凭本人准考证、居民身份证、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体检费(由体检医院收取,考生自理,不含复检费)。考生不按主管部门通知要求规定的时间、地点报到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资格。
2、考生体检时须服从统一指挥,遵守医院相关规定。考生家长、亲属、朋友一律不能随同前往体检医院,更不能与体检工作人员接触,一经发现,以违纪论处。在体检过程中不得透露个人姓名等信息或与本次体检无关人员会面或交谈、未经许可离开体检现场的,取消体检资格。对于体检中冒名顶替和调换体检样本的,按考试作弊处理。
3、考生的通讯工具由专人集中保管,考生在体检过程中使用通讯工具的视为舞弊。
4、体检结果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通知考生。体检后,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向市人社局和主管部门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体检资格的,按公告规定从该岗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体检人选进行体检。
二、考察
(一)考察时间:2017年8月15日前完成,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
(二)考察内容和方法
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与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考生参加国家法定考试的诚信记录、银行个人诚信记录、法院被执行人信息记录等各类诚信信息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的情况进行延伸考察,考察情况作为决定拟聘用的重要依据。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资格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考察主要采取个别谈话、座谈、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必要时可与考察对象面谈核实相关情况,最后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如果有考察对象不合格的或考生放弃考察资格的,按照原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递补考察对象。不按规定要求参加考察的,视为放弃考察资格。
(三)考察要求
1、考生考察时须向考察部门(单位)提供个人自传(撰写自传具体要求为:①对个人的学习经历(小学-大学)作详细说明;②对个人的实习实践、工作经历作详细说明;③对个人的家庭关系、兴趣特长、奖惩情况作详细说明;④对个人诚信参考、遵纪守法,以及践行家庭美德、社会公德、职业道德的情况作详细说明)。
2、考生务必于2017年8月12日前将本人人事档案交主管部门或市人才服务局(档案已交市人才服务局的考生须将档案号报主管部门)。有需要的,可向市人才服务局协助办理调档手续。
3、考生务必确保考察期间不外出,并保持通讯畅通。
三、体检考察结果报告
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8月15日前将体检考察结果情况报告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上报材料包括:1、本部门对考生体检考察结果情况的报告;2、考生体检表;3、考察部门对每名考察对象的考察材料;4、考生档案;5、拟聘用人员花名册。
附件:1.体检须知(请考生仔细阅读)
2.《2017年天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天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