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占用农田建设被依法拆除
5月10日,市城管侨乡规划执法分局依法对位于涂台村七组涂某非法占用农田的违法建筑进行强制拆除,拆除面积40 余平方米。
5月10日上午,市城管侨乡规划执法分局日常巡查发现位于涂台路南涂台村7组涂某非法侵占农田进行违法建设,违法建筑占地面积40平方米。执法人员立即进行制止,并当面讲解有关政策,责令停止违法建设行为并要求当事人自行整改,但当事人以此地块是自留地为由,拒不进行整改。侨乡分局立即启动“即查即拆”机制,依法对该违法建筑进行强制拆除。
此次强制拆除行动及时保护了农田不被占用,有效遏制了农民违法占用农田进行建设行为的不正之风。下一步将继续督促当事人进行整改,恢复土地原貌、复耕复绿。
2018年5月10日,侨乡分局拆除涂台村七组涂某非法占用农田建设,拆除面积40平方米。
2018年5月4日,竟陵分局强制拆除周家台一小区22号周某一层墙体建设,拆除面积36平方米。
2018年5月9日,侨乡分局强制拆除桂花村三组车库违建,拆除面积100余平方米。
2018年5月10日,竟陵分局强制拆除西龙村九组姜某模板违建,拆除面积76 平方米。
知识点滴:一事不二罚原则
一事不二罚原则是《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即“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罚款的行政处罚。”这一规定的含义是:
1.行为人的一个行为,同时违反两个以上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给予两次以上的处罚。但如果处罚是罚款,则只能罚一次,另一次处罚可以是其他处罚行为。
2.行为人的一个行为,违反一个法律、法规规定,该法律法规同时规定施罚机关可以并处两种处罚的,不违背一事不再罚原则。
3.违法行为性质严重已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的同时,依法应予行政处罚的当然适用。
4.同一个行为,需要分别对单位和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的,不属于一事再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