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工作的通知》(财金[2018]22号)文件精神要求,我局对2018年4月份申报的创业担保贷款对象进行了实地考核,现将彭国雄等6名符合申报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条件的人员情况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2018年5月7日至2018年5月12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与天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与劳动关系科联系。
联系电话:0728-5223590。
附件: 2018年4月申报创业担保贷款人员情况明细表
天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