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控违拆违集中宣传活动
为了进一步遏制辖区内违法建设行为,4月份城管规划执法局全面开展控违拆违集中宣传月活动。
宣传月活动采取全方位、多视角、立体式的方式宣传。一是发放资料宣传。在各老旧居民区、违建高发区、拆迁控制区发放各类法律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标语等进行广泛宣传;二是进村入户宣传。各规划执法分局组织执法车辆在日常巡查过程中循环播放宣传录音带,主动向群众进行宣传;三是依法查处和宣传教育同步进行。发现违建后,执法人员主动向违建户讲政策、讲法规、讲意义,真正做到晓之以礼、动之以情、喻之以法。
本次集中宣传月活动在社区、小区、村庄悬挂拆违控违宣传横幅200余条,发放各类法律宣传资料9000多份,为全市拆违控违工作的开展营造了良好的氛围,有效减轻了后期强制拆违的压力。
宣传图片:
拆违动态之联合行动:
联合城乡规划局城西站将轻工单元占用公共通道违建拆除
联合竟陵办事处、土管竟陵分局走马岭开展控违行动
联合城乡规划局对涂台村违建进行拆除
拆违动态之强制拆违:
凡店社区拆违现场
友谊社区拆违现场
公园社区拆违现场
知识点滴:建筑突出物
建筑物及附属设施不得突出道路红线和用地红线建造,不得突出的建筑突出物为:
1.地下建筑物及附属设施,包括结构挡土桩、挡土墙、地下室、地下室底板及其基础、化粪池等;
2.地上建筑物及附属设施、台阶、坡道、花池、围墙、平台、散水明沟、地下室进排风口、地下室出入口、集水井、采光井等;
3.除基地内连接城市的管线、隧道、天桥等市政公共设施外的其他设施。
经当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允许突出道路红线的建筑突出物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有人行道的路面上空:2.50米以上允许突出建筑构件:凸窗、窗扇、窗罩、空调机位,突出的深度不应大于0.50米;2.50米以上允许突出活动遮阳,突出宽度不应大于人行道宽度减1米,并不应大于3米;3米以上允许突出雨篷、挑檐,突出的深度不应大于2米;5米以上允许突出雨篷、挑檐,突出的深度不宜大于3米。
2.在无人行道的路面上空:4米以上允许突出建筑构件:窗罩,空调机位,突出深度不应大于0.50米。
3.建筑突出物与建筑本身应有牢固的结合。
4.建筑物和建筑突出物均不得向道路上空直接排泄雨水、空调冷凝水及从其他设施排出的废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