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丨我市出台今年医保门诊统筹工作实施办法

天门电视台报道(记者 王雅琴近日,记者从市医保局获悉,为进一步健全和规范我市城乡居民门诊统筹政策,引导参保居民合理利用卫生资源,日前,我市出台了《2018年医保门诊统筹工作实施办法》,对城乡居民普通门诊报销模式、就诊和审核流程、基金管理办法、监督和责任追究进行了明确。

根据该实施办法,我市城乡居民普通门诊统筹以乡镇为单位实行属地管理与总额控制,参保居民凭社保卡或身份证在参保地乡镇辖区内的定点门诊医疗机构就诊,现场即可结算报销;建立门诊统筹风险基金,用于全市门诊统筹基金调控;此外,办法还对门诊定点医疗机构与个人违规行为处理作出规定。

据了解,今年1月1号,我市城镇居民医保与新农合制度正式并轨运行,农村居民与城镇居民享受同等的医保待遇,全市城乡居民普通门诊报销政策统一为: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政策的门诊医疗费用按60%报销,日报销限额为20元,年报销限额(含一般诊疗费)为4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