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法院执结十年“旧案”


近日,在天门市人民法院执行干警的不懈努力下,一起历时十年的案件终于得以执结。

2007年2月,杨某与周某二人各自驾驶摩托车发生碰撞,周某当场死亡。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双方负同等责任。周某父母诉至法院,天门法院依法判决杨某赔偿周某父母5万余元。判决生效后,杨某拒不履行赔偿义务,并以外出务工方式,刻意躲避赔偿。

2007年底,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干警多次上门,都未能见到杨某。经查询,执行干警查到杨某名下8000元银行存款并及时扣划交给周某父母。此后,再未能查得杨某可供执行的财产,也未能查到杨某下落,执行陷入停滞状态。周某父母老年丧子,深受打击,赔偿款多年不能执行到位,心生怨结。执行干警看在眼里,虽着急上火,却也难寻良法。

今年2月1日,“春雷行动”集中强制执行活动拉开序幕,天门法院将杨某列为拘留对象。2月上旬的一天,执行干警得知杨某已回家,立即赶往杨某家中,而杨某又躲藏起来。执行干警找到杨某邻居和村委会干部,让其转告杨某,如不立即履行义务,将对其实施拘留。杨某自知终难逃脱,迫不得已主动到法院向执行干警认错,表示愿意执行。在执行干警的主持下,杨某与周某父母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当场执行完毕。

“春雷行动”期间,天门法院执行干警主动放弃休息时间,全身心投入到围猎“老赖”的战斗中,截止3月7日,已对35名“老赖”实施了司法拘留,28名“老赖”慑于执行压力主动履行义务,执行金额15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