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春节即将到来,俗话说“廉不廉?看过年”,春节既是阖家团圆之佳节,又是“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的高频时期,因此,下面重申省纪委“十个严禁”,进一步严明春节期间纪律要求,希望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廉洁过节。
第一条 严禁搞各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第二条 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挂历、烟花爆竹、烟酒、土特产等年货节礼
第三条 严禁未经批准举办各类年会、团拜会、联谊会、节日庆典活动
第四条 严禁用公款组织各种聚餐、宴请、相互走访送礼等活动
第五条 严禁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或福利
第六条 严禁收送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
第七条 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以及私人会所性质的场所
第八条 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
第九条 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第十条 严禁组织参加“带彩”娱乐、赌博或搞封建迷信活动
有关要求
一、加强学习教育。各地各部门党委(党组)要坚持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松劲、不停步、再出发,切实教育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严明各项纪律要求。特别是要担负起作风建设主体责任和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以上率下、带好队伍。
二、加强监督检查。春节前后,各级党委(党组)和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重点领域、重点岗位、薄弱环节,采取随机抽查、明察暗访、交叉检查等方法,及时发现问题并严肃处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协调机关事务管理、公安交管、税务等部门,利用公安机关交通“天眼系统”、税务票检平台,严查公车私用、违规公款购买年货节礼和购物卡、收送礼品礼金、高档娱乐场所违规公款消费,以及违规举办年会等问题。
三、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各地各部门春节期间要合理调配力量,保证监督举报电话、网站及“四风”问题举报平台等便捷畅通、反应迅速。要建立和完善春节期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值班、报告和督办制度,及时调查处理群众举报的问题线索,及时处置涉及“四风”网络舆情,回应群众关切。
四、严肃执纪问责。坚持铁面执纪,寸步不让,严肃处理党员干部顶风违纪行为,并实行“一案双查”,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要强化通报曝光,对春节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一律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以儆效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