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缓解春节期间城区道路交通压力,保障城区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为群众欢度节日创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经市政府同意,从2月1日(腊月十六)至3月3日(正月十六),对以下客运站点进行调整和道路实施临时交通管制,现公告如下:
一、部分客运车辆站点临时调整。从2018年2月1日(腊月十六)起,将九真线路车迁至中心客运站内停靠;原省航运码头内的岳口线路车迁至钟惺大道老卫生局幼儿园内停靠;卢市、净潭线路车迁至人民大道老纺机厂院内。因人民大道鸿渐路路口、东湖路四牌楼路路口、东湖路元春街路口实施物理隔离,将行经人民大道左转上鸿渐路的3路车改为由人民大道直行上东湖路,经文学泉路后上鸿渐路通行;4路车往竟天建材方向改走四牌楼路、东湖路、人民大道、广沟路、东江大道,返回时改走东江大道、东湖路、文学泉路、鸿渐路、四牌楼路上西寺路;5路车往西环站方向改走东江大道、东湖路、文学泉路、西寺路,返回时改走四牌楼路、东湖路、人民大道、广沟路至东江大道。
二、部分路段实施物理隔离。将人民大道百花路路口中间隔离护栏向西延伸至湖北银行门口;闸北路竟陵中街路口中间隔离护栏向南延伸至船闸;东湖路竟陵中街路口中间隔离护栏向南延伸至老南站门口,有效控制行人随意横穿,车辆随意左转调头,舒缓交通压力。
三、部分路段、路口实施限制措施。从2018年2月1日(腊月十六)开始,对部分路口、路段实施交通限制:一是对东湖路元春街路口、东湖路四牌楼路路口、东湖路竟陵中街路口、人民大道鸿渐路路口、人民大道百花路路口、接官路竟陵中街路口、东湖路官路街路口、西湖路公旺大街路口实施封闭措施,只允许行人通行,车辆右进右出;二是10时至17时,东江大道东湖路路口至广沟路路口、官路街接官路路口至官路街义乌路路口,禁止机动车由东往西行驶(两轮摩托车、公交车除外),广沟路人民大道路口至广沟路东江大道路口,禁止机动车由北向南行驶(两轮摩托车除外);三是7时至22时,竟东路以西、陆羽大道以南、南洋大道以北、状元路以东,禁止大货车通行;四是中心城区严重交通拥堵时,由南向北通行车辆,在钟惺大道东湖路路口和接官路路口,向竟东路、西湖路、状元路分流行驶;由北向南通行车辆,在陆羽大道东湖路路口和鸿渐路路口及西寺路路口向竟东路、西湖路、状元路分流行驶;五是所有隔离水码、护栏内,禁止非机动车、机动车逆向行驶。
望广大非机动车、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对违反规定通行的,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予以处罚。
本公告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负责解释。
天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8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