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你我终究会相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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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门交警酒驾查处常态化

不要怀疑

不要侥幸


OMG………


冰雪恶劣天气让蜀黍门忙“翻”了:

01月02日至01月07日,天门交警全员上阵,全力以赴进行“两会”安保、冰雪恶劣天气应急处置。

一查吓到蜀黍了:

01月08日19时至22时,城区一、二大队联合杨林派出所出动警力74人,警车7台,共查处酒驾12人。

来看看我们近期的查处酒驾数

时 间 酒驾查处数 醉驾查处数

9月21日-10月20日 59 9

10月21日-11月20日 58 4

11月21日-12月20日 58 8

12月21日-01月08日 123 5

交警蜀黍说了:

只要有酒驾

力度不会减!

交警支队联合各派出所将在2018年持续保持对酒驾违法犯罪行为的严管严查严处高压态势,统筹城乡,以城带乡,以城区餐饮娱乐场所周边道路,酒驾易发、多发点段及农村重要村镇、集市周边道路为重点路段,以周末、节假日及农村红白喜事相对集中筹办为重要时段,以城市小型客车、小轿车、面包车、农用车、摩托车为重点车辆,严查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

普法小知识:

酒驾,即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是指车辆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醉驾,即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是指车辆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酒驾和醉驾的标准不同,适用的处罚也不相同。根据我国交通法规规定——


酒后驾驶: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一次记12分,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


醉酒驾驶机动车属于刑事犯罪,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天门交警提示您:拒绝酒驾 珍爱生命 平安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