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民歌、天门糖塑传承人周兰仙、罗照英上榜第五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类共同的财富,

而那些坚守非遗的传承人,

更是值得我们敬佩。

近日,记者从天门市文体局获悉,文化部近日公示了第五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其中湖北有46人入选。我市“天门民歌”代表性传承人周兰仙,“天门糖塑”代表性传承人罗照英上榜。

周兰仙△


天门民歌有1000多年历史,2011年入选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旋律优美抒情,如行云流水,曲调妩媚缠绵,纯朴甜美、委婉动听,如《小女婿》、《幸福歌》、《天门来了贺老总》等至今传唱不衰。天门民歌《幸福歌》还先后荣膺湖北四大传世金曲和湖北十首传世红歌。

天门糖塑兴于明代,起源可以追溯到唐代,至今也有1400年的历史,由吹、拉、搓、扯、捏、压、剪等技艺塑制成形,2008年入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周兰仙、罗照英分别坚持传承天门民歌、天门糖塑的精髓技艺,能提供完整的项目操作程序、技术规范、原材料要求、技艺要领等,毫无保留地传授技艺,积极培养后继人才。罗照英老人还带出了“00后”学生跟着学习糖塑。

罗照英老人教特校的孩子学习糖塑△


成为国家级非遗传承人,

要具备哪些条件?


根据《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符合下列条件的公民可以申请或者被推荐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


(一)掌握并承续某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二)在一定区域或领域内被公认为具有代表性和影响力;


(三)积极开展传承活动,培养后继人才。


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料收集、整理和研究的人员不得认定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


国家级非遗传承人,

要做些什么?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应承担以下义务:


(一)在不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根据文化行政部门的要求,提供完整的项目操作程序、技术规范、原材料要求、技艺要领等;


(二)制定项目传承计划和具体目标任务,报文化行政部门备案;


(三)采取收徒、办学等方式,开展传承工作,无保留地传授技艺,培养后继人才;


(四)积极参与展览、演示、研讨、交流等活动;


(五)定期向所在地文化行政部门提交项目传承情况报告。


认定的国家级非遗项目、传承人

将会得到哪些支持?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单位应采取文字、图片、录音、录像等方式,全面记录该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掌握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表现形式、技艺和知识等,有计划地征集并保管代表性传承人的代表作品,建立有关档案。


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应对开展传习活动确有困难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予以支持,支持方式主要有:


(一)资助传承人的授徒传艺或教育培训活动;


(二)提供必要的传习活动场所;


(三)资助有关技艺资料的整理、出版;


(四)提供展示、宣传及其他有利于项目传承的帮助。


对无经济收入来源、生活确有困难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所在地文化行政部门应积极创造条件,并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进行资助,保障其基本生活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