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市社会保险信息系统的停机公告

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鄂政发〔2017〕9号)文件精神,确保从2018年1月1日起,我市运用新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开展参保登记、待遇结算等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业务经办,同时开展2017年度社会保险个人账户结算计息工作。经研究,定于2017年12月30日20时起至2018年1月1日8时暂停社会保险及其相关业务的服务系统。届时市内所有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暂停对外办理相关业务;所有定点医院、定点药店将暂停住院、门诊、特殊慢性病、药店购药等结算业务;所有社会保险费代征银行网点将暂停代收社会保险费。在停机期间,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乡镇人社中心、各两定机构、社会保险费代征银行应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急需住院就医的参保对象,医院应先入院,待系统恢复运行后补办相关手续。

天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