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电信网络诈骗在逃人员的悬赏通告
为了严厉有效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全国、全省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专项行动的部署要求,天门市公安局决定对82名涉嫌诈骗犯罪在逃人员进行悬赏通缉。
任何公民发现下列逃犯可立即向公安机关反映举报,公安机关将对举报人资料严格保密。
凡在2016年12月20日前向公安机关举报或提供重要线索,配合公安机关抓获在逃人员的,将给予举报人伍千元奖励。
对隐瞒包庇在逃人员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依法从严惩处。
举报电话:110或者当地派出所值班电话。
举报奖金按举报人提供的银行账号或其他方式办理。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警方正告逃犯不要存在侥幸心理,要认清形势,珍惜机会,尽快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争取从宽处理。同时,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逃犯线索,警方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奖励,并严格保密举报人信息。
链接:《刑法》第67条规定: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一失足未必成千古恨,
及时回头可重头再来!
犯罪后逃亡,
注定是一条绝路,
投案自首才是唯一正确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