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体责任工作联络员,其根本就是要通过多种形式,促进本地本单位主体责任的有效落实……”10月24日,天门市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联络员工作会议,对全市新落实的137名基层主体责任工作联络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联络员队伍素质,强化联络员工作责任。
为切实加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天门市深入布局,以基层党组织为单位,在全市每一个基层党组织都落实了1名主体责任工作联络员,编制通讯录,建立健全主体责任工作网络,扩大主体责任的辐射深度和力度,通过严格的责任分工和岗位管理,进一步激活基层“毛细血管”,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
同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天门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联络员相关工作职责,从六个方面明确了联络员工作职责:一是协调职责。积极做好本地本单位本系统学习传达贯彻上级精神的协调工作,协助党组织书记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开展调研督导、检查指导等工作。二是谋划职责。按照本地本单位党委(党组、总支、支部)研究的意见,精心谋划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年度工作任务。三是督促职责。督促本地本单位党组织书记开展“四个一”、“五必谈”、“三谈两述”活动和下级党组织班子成员规范填写履责纪实手册等。四是服务职责。做好本地本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专题会议、调研督导、检查考核等服务工作,及时收集、整理、保管本地本单位落实主体责任相关资料,健全档案,抓好台账管理、痕迹化记录。五是联系职责。加强与市委主体责任办的联系,及时向本地本单位党组织书记和相关负责人汇报传达有关工作要求和会议精神,保质保量完成相关材料的报送工作。六是落实职责。严格自律,勤勉务实,完成市委主体责任办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137名主体责任工作联络员纷纷照单领责。(天门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