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为创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全面提高道路交通安全管控能力,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天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天门城区、天门工业园区、张洪线(原天仙公路)新建电子警察及区间测速自动抓拍系统。本公告从2017年10月30日正式实施。
具体点位如下:
一、电子警察自动抓拍系统
南洋大道接官路路口;
张洪线(原天仙公路)胡多线路口(原皂仙公路路口);
张洪线天门工业园区通港路路口;
张洪线天门工业园区襄江路路口;
天门工业园区滨江大道观澜路路口。
二、电子警察区间测速自动抓拍系统
张洪线(原天仙公路)37km+700m至张洪线44km+410m之间。
特此公告
天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2017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