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门市人民检察院从快审查、批捕一起利用“迷信”手段实施的诈骗老年人财物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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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介绍
2017年7月20日,犯罪嫌疑人杨某伙同犯罪嫌疑人罗某从潜江流窜至天门,由杨某负责同受害人查某“套近乎”打探查某的家庭情况,罗某则尾随其后窃听。
在与查某的攀谈中,杨某谎称自己认识一位医术高明的王姓医生,可以介绍给查某看病,查某信以为真。
杨某带查某来见冒充“王姓医生儿子”的罗某,罗某准确地说出了查某的家庭情况,查某对“王姓医生”的医术深信不疑。于是,罗某趁机称查某的儿子近期将有“血光之灾”,需要用现金化解。
查某遂将其所有积蓄共两万余元交给罗某,罗某给查某一些纸符(迷信用的黄纸)并嘱咐其到河边焚烧,烧完回来时再归还现金。待查某去河边烧纸时,杨某与罗某带着钱款逃回潜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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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8月22日,天门市公安局以涉嫌诈骗罪提请天门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杨某和罗某。
天门市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杨某与罗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迷信”手段骗取受害人查某现金两万余元,其行为已涉嫌诈骗罪,因两名犯罪嫌疑人系结伙、流窜作案,且诈骗对象为老年人,社会危害性大,有逮捕必要,遂于同月25日批准逮捕两名犯罪嫌疑人。
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官提示
由于老年人法律意识淡薄、防范意识不强,容易成为犯罪分子实施诈骗的对象。对此,仅仅依靠司法机关的打击是不够的,还需要相关部门、社区、村委会等加大宣传力度,提高老年人的防范意识,同时,邻里之间也要相互守望,共同防范。另外,子女们应多关心父母的身体状况,常回家看看,多与父母谈心,减轻老年人的孤独感,增强老年人的防范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