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市政府挂牌督办2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

8月24日,天门市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同意将天门市华侨大酒店和天门市东方酒店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的批复》(天政办函[2016]9号),同意对此两家单位列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并实施挂牌督办。

前期,天门大队深入全市人员密集场所开展了火灾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发现天门市华侨大酒店部分区域未设置自动喷水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走道内未设置排烟设施,宾馆顶屋消防水箱未设置在建筑最高位置且增压稳压设施损坏不能正常使用;天门市东方酒店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能正常启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消火栓泵无法正常使用,依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A653—2006),经大队集体研究,判定天门市华侨大酒店和天门市东方酒店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为有效推动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工作,切实加大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的整改督办力度,天门大队迅速提请市公安局向市政府报告重大火灾隐患情况,予以挂牌督办。

天门市政府还对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工作进行了详细部署安排,成立了督办责任小组,明确了责任、任务、时间和整改效果。下一步,天门大队将加大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的监督检查和督促整改力度,主动协调相关部门商讨解决方法,定人定责,全程督导,全力指导,力争按时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