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在全市工会开展“强基层、补短板、增活力”集中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场、街道办事处工会,天门经济开发区(天门高新园)、天门工业园工会,市直各产业工会、工会工作委员会、事业单位工会,各国有企业工会:

根据省总工会“强基层、补短板、增活力”集中行动视频会议精神,现将《在全市工会开展“强基层、补短板、增活力”集中行动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天工办〔201714)

                                       天门市总工会办公室

                                    201783

 

在全市工会开展“强基层、补短板、增活力”集中行动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基层工会建设“三个着力”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推动基层工会改革创新、激发基层工会活力、发挥基层工会作用,根据省总工会鄂工发〔20172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我市工会开展“强基层、补短板、增活力”集中行动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17年年底,全市各类法人单位工会组建率动态保持在85%以上,其中:“一区三园”企业工会组建率动态保持在90%以上;全市非公企业、社会组织工会组建率动态保持在85%以上,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民办医院、民办学校等新社会组织工会组建(按期换届)率不低于90%

全市新增农民工入会比例不低于农民工增长比例,其中,在建项目、物流(快递)企业、家庭服务企业、符合建会条件的农业专业合作组织农民工入会率达到85%以上。

全市基层工会开展“六有”(即有依法选举的工会主席、有独立健全的组织机构、有服务职工的活动载体、有健全完善的制度机制、有自主管理的工会经费、有会员满意的工作绩效)创建、会员评家、“双争”(争创模范职工之家、争做职工信赖的娘家人)、“三亮”(工会组织亮牌子、工会主席亮身份、工会工作亮作为)活动覆盖面达到85%以上,会员200人以上基层工会普遍实行会员代表常任制。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普遍建立职代会、厂务公开制度,公司制企业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建制率达到85%以上;已建会的100人以上的非公企业职代会、厂务公开建制率动态保持在80%以上。

二、实施步骤

集中行动在20177月至12月进行,分以下步骤实施:

()动员部署(7)。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深入调研,制定工作方案,成立工作专班,启动集中行动。加强与本地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做好调研摸底,建好工作台帐。

()推进实施(8-11)

举办试点,示范推进。各乡镇办场园和市直单位(系统)工会,要找准基层工会建设“短板”,围绕工会组建、作用发挥、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资集体协商、开展网上工会工作、创新职工入会方式等方面,举办综合性或单项工作试点,探索经验,以点带面。在试点的基础上,通过举办现场推进会、典型经验介绍、“晒”资料台账、赛工作成效等活动,全面推进面上工作。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地方和企事业单位,市总工会将加强指导服务,作为市级示范单位,向全市推广其先进经验,在工会资源上给予倾斜,在评先表扬上重点推荐。

突出重点、突破难点,协调推进。各乡镇办场园工会要全面贯彻落实“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的企业工会工作方针,重点推进非公企业建会及“六有”示范创建活动,不断增强非公企业工会活力;要着力突破基层工会建设难点,加大快递(物流)、家庭服务、劳务派遣、建筑企业和项目工地的工会组建力度,创新服务方式方法,倾斜服务资源,结合企业和职工需求建设职工服务站点,调动企业建会和职工入会“两个积极性”。市直有关单位工会要继续深化医药行业工会工作,做强做实我市医药行业工会工作品牌;市直相关职能部门要重点推进民办学校、民办医院工会建会工作;市直各单位(系统)工会要围绕党政工作大局,着力提升职工素质,精心设计和组织好工会工作和活动,重点抓好以职代会建设为重点的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工作。

开展主题活动,深化“六有”基层工会创建。各地各单位工会要切实调动职工参与积极性,结合实际开展“我为基层工会建言献策”、“公开解难题、民主促发展”、“一会一品”等活动,集中职工群众的智慧和力量;要广泛开展非公企业工会工作示范单位、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组织评选“最美娘家人”、非公企业优秀工会工作者,弘扬先进典型,加强正面引导;要加强工作过程管理,形成完整的工作轨迹材料。

()总结评比(12)。各地各单位对集中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形成专题报告,报送市总工会组织基层部。

三、工作措施

()推进非公有制企业、社会组织组建工会,在建会方式上实现新突破。学习借鉴上海顾村经验,集中力量突破非公企业建会难点,继续把新建企业、投产多年未建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劳务公司等领域作为建会的重点和突破口;对职工人数少、不具备单独建会条件的小微企业,通过建立联合基层工会实现有效覆盖。

()加强乡镇(街道)、开发区(工业园区)工会建设,在优化组织结构上实现新突破。落实市委有关文件精神,强化乡镇(街道)、开发区(工业园区)工会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按照“五个一”要求,规范区域(行业)基层工会联合会和联合基层工会建设。

()积极动员职工特别是农民工加入工会组织,在入会方式上实现新突破。充分发挥各地民营企业联合工会的覆盖优势,发挥乡镇、街道社区工会紧密联系基层的优势,主动联系在建项目、快递物流行业、家政服务业以及零散务工、灵活就业的农民工;积极推行职工网上申请入会方式,规范网上申请、网下办理工作流程,畅通职工入会渠道。

()加强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在创新载体上实现新突破。

贯彻落实全总《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和《关于增强基层工会活力发挥基层工会作用的实施意见》,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推动企业工会基础建设达到“十有”:即有工会办公场所、有工会牌子、有工会章子、有法人登记证、有工会基本账户、有工作台账、有活动纪录、有规章制度、有文体活动场地、有档案资料,着力提升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水平;规范基层工会选举工作,在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依法依规推进基层工会民主选举;深入开展建家活动,探索建立职工之家创建、申报、考核、表彰、复查制度,建立完整规范的工作体系,形成齐抓共建的工作格局,健全激励约束的工作机制,实行分类分层的工作指导,不断提升职工之家品牌影响力;广泛开展“双争”,持续深化“三亮”,切实落实“四权”,不断推进“六有”工会建设,健全完善会员(代表)大会、会员评家制度。

()加强基层工会组织和工会会员信息数据库建设,在数据共享上实现新突破。充分运用“互联网+”推动基层工会组织建设,推进基层工会组织和工会会员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网络化,启动工会实名数据库建设,凡已建和新建工会组织同步录入组织信息和会员信息,启动工会会员实名制管理工作,做到实时录入、及时更新。

()推进企业民主管理建制扩面,在提质增效上实现新突破。在中小微型企业集中的地方,推行建立区域(行业)职代会制度。推动公司制企业建立完善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组织职工代表有序参与公司治理。落实职代会报告制度,推广职代会工作标准和厂务公开民主管理控制程序,开展争创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活动,引导企业健全规范各项民主管理制度,提高民主管理工作质量。加大职工代表培训工作力度,落实新当选职工代表的系统培训,着力提高职工代表参与企事业单位管理和监督的能力水平。

()丰富企业民主管理的内容和形式,在激发活力上实现新突破。围绕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以“民主管理立新功、职工代表在行动”、“我为企业发展献一计”、“职工代表大讨论”、“职工大课堂”等形式,深入开展“公开解难题、民主促发展”主题活动。结合企业实际,通过民主管理委员会、民主议事会、劳资恳谈会、民主协商会、总经理信箱、总经理接待日等形式,畅通职工民主参与渠道,并与职代会、厂务公开、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等制度有效衔接,形成推进工作的合力。

(八)创新服务基层的方式方法,在推动工作落实上实现新突破。

推荐评选“非公企业工会工作”示范单位10家、先进单位20家,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分别对示范单位给予8000元、先进单位给予4000元的工作经费;推荐评选“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建制工作”示范单位5家、先进单位10家,分别对示范单位给予5000元、先进单位给予3000元的工作经费。对特别优秀的单位由市总工会推荐评选省级示范单位和先进单位。

对市直单位工会工作委员视工作完成情况给予工作经费补助,每完成1家非公企业、民办医院、民办学校建会补助工作经费2000元,所属事业单位开展民主管理建制每完成1家补助工作经费1000元。

激励在建项目、快递(物流)企业、家庭服务企业农民工加入工会,对上述建会程序规范、工作轨迹资料完整、积极参与“六有”创建的基层工会,市总按会员人数补助一定工作经费,专项用于发放职工福利“大礼包”,体现会员和非会员的区别。

四、有关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市总工会成立“强基层、补短板、增活力”集中行动领导小组,常务副主席姚可祥任组长,副主席徐惠成、周开秀和经审委主任康永平等任成员,组建工作专班,各部室负责人为专班成员,组织基层部负责活动的协调和联系。各地各单位要加强对“强基层、补短板、增活力”集中行动的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目标,加大力量投入,切实做好工会组建、职工入会、民主管理、工资集体协商等各项工作。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推动形成齐抓共建的工作格局,努力开创基层工会建设的新局面。

()加强督导服务。要加大督查指导力度,采取专题调研、座谈走访、集中培训等形式,推动重点区域、重点产业的基层工会建设。市总将定期通报各地各单位工作情况,对工作进展缓慢的地方和单位进行督导指导。

()加强宣传引导。各地各单位工会要及时总结集中行动中涌现出来的各类先进典型,重点培育推动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工会建设、农民工入会、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工会组织和工会会员实名制管理、企业民主管理、工资集体协商等工作的先进典型。各地各单位每月30日前报送集中行动工作情况和试点示范工会情况,1120日前报送工作总结和各类统计表格。

联系人:康永平  13093292316,肖安平  13593955680,电子信箱:19417228@qq.com

附表1:企业基本情况统计表

附表2:工会组织基本情况统计表

附表3:工会会员信息录入表

附表4:农民工会员信息录入表

附表5:职代会、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建制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