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公安局消防大队提出的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等级考评的申请,市档案局组织考评组对其进行初步评审,提出了初步意见和建议。依据《湖北省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考评办法》(鄂档规〔2016〕1号)规定,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一、拟评审等级、单位
档案目标管理省二级 天门市公安局消防大队
二、监督内容
(1)在档案管理、提供利用等工作中,有无违法现象
(2)有无危害档案安全的情况
三、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社会公众对上述内容的监督意见,请于2017年8月25日前向市档案局办公室或业务科反映。
电话:0728-5246297
地址:天门市鸿渐路110号 天门市档案局(邮编431700)
天 门 市 档 案 局
2017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