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通报4起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件

1.2008年8月至2015年11月,天门市杨林办事处夏德口村村委会截留该村低保户王某低保资金。该村党支部书记曾会军、党支部委员杨唐中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2014年5月,天门市渔薪镇吴场村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会副主任吴汉兵,利用工作便利,以个人名义违规申报国家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并领取危房改造补助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2015年1月至2016年6月,天门市皂市镇李场医院编造参合人员住院信息,套取新农合基金补贴款。该院负责人黎劲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2014年,天门市汪场镇石谭村村委会副主任汪中华,在明知不符合条件的情况下,违规为儿子申报国家“雨露计划”,领取贫困学生补助资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