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关于2017年企业退休(退职)人员养老金调整的公告

根据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北省财政厅《关于2017年调整全省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鄂人社发【2017】29号)文件精神,我市2016年12月31日前办理了退休、退职手续的企业退休、退职人员基本养老金将于2017年7月进行调整,增资金额从2017年1月1日起执行,随2017年8月养老金一并到位。 

天门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二O一七年七月七日     

附:

2017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