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政府召开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6月21日,湖北省政府召开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主要内容是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文件及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视频会议精神,总结近年来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情况,推动实施《湖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和《湖北省社会信用信息管理条例》,安排部署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湖北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黄楚平同志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副省长曹广晶同志主持会议并作总结讲话。

会上,省信用办主任、省发改委主任刘晓鸣通报了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情况,提出了下一步工作思路和意见;省信用办主任、人行武汉分行行长杨立杰就推进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出了意见建议;省法院、省国税局、宜昌市和恩施州分别作了交流发言。

会议提出,要深化认识,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跃上新高度。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和湖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去年国家就信用问题相继出台了6个具有顶层设计意义的重要文件,省委也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列入今年省委常委会工作要点,工作推动力量之大前所未有。全省各地各部门要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认识,要充分认识到信用管理是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信用环境是发展环境的重要体现、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

会议强调,要再接再厉,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现新突破。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关键是要围绕年底建成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基础框架的目标,落实今年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确定的“十个全面”工作任务,重点要抓好五个方面工作:一是建成全省统一的省社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并做好信用信息目录编制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增量公示和存量转换等基础性工作;二是联通行业领域汇集系统、市县汇集系统两个系统,并在此基础上抓好“信用湖北”网站群建设;三是推进国家信用建设示范城市创建、五个区域综合性试点、九个重点行业领域试点等三类试点;四是加强政务诚信、个人诚信、电子商务领域诚信、诚信文化四个建设;五是健全“双公示”、信用评价分类监管、信用承诺、信用联合奖惩、信用红黑名单管理等五项制度。

会议要求,要加强保障,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落到实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事关全局,非常重要,全省各地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增强工作合力,完善目标考核、监督检查、情况通报、投入保障等机制,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会议还通报了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情况。近年来,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平台建设、制度建设、标准建设、试点示范、信息归集与应用、信用服务市场规范、诚信宣传教育等工作有序推进。省社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已于2015年底上线运行,并与全国平台成功对接,归集了6400万自然人基本信息、430万法人和其他组织基本信息、3亿条信用记录;出台了我国第一部规范社会信用信息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湖北省社会信用信息管理条例》,并被国家发改委印发全国各省市区借鉴参考;组织编制了全国第一个信用主体编码方面的地方标准《湖北信用主体编码规范》;向国家成功申报了武汉、宜昌、咸宁、黄石等一批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创建城市,是除广东外获批城市最多的省份;成功在“信用中国”网站组织开展“信用湖北周”等系列宣传活动,在全国树立了信用湖北的良好形象。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在服务经济发展、支撑深化改革、创新社会治理等方面成效初显。

全省55家省直部门负责同志和联络员,省信用办、省信用信息中心、重点信用服务机构和省发改委机关相关处室负责同志180余人在主会场参加了会议;各市(州)县(区)政府负责常务工作和分管金融工作的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在各地分会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