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度天门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全市各企业、事业单位:

根据省职改办关于职称评审工作有关文件精神,为做好2017年度全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职数

今年省职改办不再向各市州下达评审单。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原则上要在单位岗位结构比例内申报,年度推荐高级职称评审数量由市职改办汇总报省职改办备案。企业单位申报职称评审不受岗位管理限制。

中小学教师正高职申报控制数待国家统一下达指标后再分配。

二、申报评审范围和对象

申报评审范围和对象为全市各企业、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档案在人才市场托管的大、中专毕业生。根据国家要求,公务员和已到法定退休年龄(不含当年退休人员)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国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

三、申报评审条件

各系列各专业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见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具体为:进入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专题专栏-湖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申报评审条件,然后选择相应专业评审条件。

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职称需提供近1年在我市社保部门缴纳社保的证明和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四、职称外语、计算机和水平能力测试

1、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不作为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的前置必备条件。确实需要评价外语水平、计算机能力的,由各专业评委会或用人单位聘用时自主确定。其中,由各专业评委会自主确定的,评审前,高级报省职改办备案,中初级按管理权限报市州职改办或主管部门备案。

2、水平能力测试由各专业高评委会办公室组织,各专业高评委会办公室发合格证,有效期3年。中小学教师正、副高级水平能力测试由省人事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卫生系列水平能力测试实行人机对话全覆盖(含基卫高)。各系列中初级职称水平能力测试由市职改办统一组织,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五、特殊人才的申报评审办法

在我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3年以上,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各类企业中的生产经营管理人才。主要指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副董事长、副总经理、总经济师、总会计师等生产经营管理人才。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在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人才中开展高级经济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17〕21号)要求,申报高级经济师。

六、申报程序和办法

2017年高级职称评审全部实行网上申报,具体申报办法见各系列或专业年度评审通知。是否提供纸质材料,参照各高评办在年度评审通知中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网上申报的,申报时间截止后,不再开通申报渠道。中初级申报评审方式继续按往年办法进行。

七、申报评审时间

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时间按各专业年度评审通知时间执行。

企业单位和档案在市人才市场托管的大、中专毕业生中、初级申报评审时间为2017年6月5日-2017年6月30日。

事业单位中、初级申报评审时间为2017年9月5日-2017年9月30日,其中中小学教师中、初级申报评审时间为2017年10月8日-2017年10月30日。

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范爱青 余亚军

联系电话:0728-5221515

天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