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电视台报道(记者 熊壮)市劳动保障监察局成功处理一起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为农民工追回工资10万余元。
去年8月24号,市民姚某、刘某来到市劳动保障监察局反映,某建筑公司拖欠他们工资报酬10多万元拒不支付。据市劳动保障监察局调查:2013年,某建筑公司法人喻某与我市某置业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小区道路及铺装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姚某、刘某以每天230元的报酬,分别工作到了2015年6月和2016年2月,但工程结束,姚、刘二人并没有等来辛苦的工钱。
市劳动保障监察局副局长 李毅 只是分别出具了一张58470元和一张45540元的工资欠条。
事情一直拖到去年8月,期间喻某长期采取拖延、逃避方式拒不支付两人工钱,于是,二人选择向市劳动保障监察局投诉。
市劳动保障监察局副局长 李毅 我局多次电话和短信通知喻某到我局接受调查,并在2016年10月13号以摄像留置送达的方式对该公司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要求其在2016年10月17号前派员到我局接受调查,但该公司并未派人来我局。
至此,市劳动保障监察局认为喻某行为已涉嫌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七条和国务院《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三条,该局将此案件移交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接案后,市公安局多次通过电话、短信通知喻某,但其拒不露面,根据相关法律,市公安局在今年4月6号,对喻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进行立案侦查。
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民警 滕根 将喻某列为网上逃犯,2017年5月12号,我局民警根据信息比对,在武汉硚口将喻某依法抓获。
经审讯,喻某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拖欠姚某和刘某104010元工资已经全部支付到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市劳动保障监察局负责人提醒广大农民工朋友,在务工前要看清用人单位的登记注册表,与之签订书面合同。
市劳动保障监察局局长 郑新年 如果遇到拖欠工资的问题,要在第一时间带好有关证据,到劳动监察机构,进行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