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洋镇建立河长制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四个全面”战略部署,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维护河道健康生命,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镇委、镇政府决定在全镇全面建立河长制。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河流既具有防洪、调蓄、排涝、灌溉、供水、航运等多种功能,又是水资源和生态环境的重要载体,对防范自然灾害、维护生态平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产生活具有重要作用。按照“明确目标、落实责任、长效监管、严格考核”的要求,建立健全河长制管理制度,通过推进重点污染整治、加强河道综合整治、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等举措,全面改善河道水质和水环境,实现河道功能永续利用,促进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各级河道全面实现河长制,建立责任明确、制度健全、运转高效的河道管理体系,全镇河道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

(二)近期目标。到2017年4月,全面实现河长制,责任落实,制度到位。到2017年9月,全镇河长制管理工作全面开展,镇级主要河道脏、乱、差现象得到全面清理。到2017年年底,全镇河长制管理实现常态化,全镇主要河道基本达到无杂物漂浮、无违章设施、无护岸坍塌、无污水直排、无污泥淤积等“五无”标准,河道水质明显改善,河道环境显著改观。

三、主要任务

(一)建立河长体系。根据我镇河道水系及管理体系,建立按河道级别和河道所在地相结合的两级河长制,根据市级设置,市设立总河长,镇级河道分级设立河长,市级河流经过的由乡镇负责人担任辖区段长;镇级重点河道(流域面积50km以下)由镇负责人担任河长,河流经过的村(居委会)负责人担任辖区段长。镇级重点河道河长由镇政府负责设立并公布。

(二)明确河长职责。总河长、副总河长对河长制工作负总责;镇级河长对所管河道负总责,组织责任单位成立工作专班,制定水污染防治、河道整治、生态保护与修复等工作方案,统筹协调河道防汛、抗旱、治理等工作,落实河道长效运行管理制度;工作专班负责日常工作,积极发挥参谋、督办、协调作用;辖区段长负责所辖河段具体工作落实。各级河道的河岸显著位置要设立河长公示牌,标明河长职责、管护目标、监督电话等内容。

(三)坚持规划引领。加强涉河工程规划、建设和管理,保障工程设施正常运行;规划要坚持先保护、后开发利用原则,使水资源保护、开发、利用与沿线产业布局规划相协调;做好截污控污规划,促进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一起转,工业减排、农业减排一起抓,点源污染、面源污染一起治;做好林网建设规划,努力提高河岸绿化率;做好河两岸道路交通和配套设施建设规划,满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休闲需要。

(四)开展综合整治。开展清污除障治 理行动,制定“一河一策”整治方案,用半年左右时间进行集中整治,确保河道通畅、环境整洁;开展清水活水行动,推进区域水系连通,河道疏浚、沿线污染整治,形成一河净水;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打击河道过度养殖、滥捕滥捞、乱采乱挖、滥砍乱伐等破坏水、林、土资源的行为;开展岸线景观整治行动,打击乱搭乱建、破坏岸线道路和设施行为。

(五)建立长效机制。建立河长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组织河长会议,研究解决问题;建立日常管理机制,做好登记建档,实行动态管理,开展日常巡查;建立河道水质安全预警系统,掌握水质动态变化情况,落实水污染应急管理预案,实现水资源环境保护常态化;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定期开展规划、水利、环保、国土、住建、交通、农业、卫生计生、林业、城管等部门联合执法,依法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定期开展增殖放流和植树造林活动,保护林水资源。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协调机构。组建镇级河长办公室,河长办公室设在镇水管站,负责河长制的日常工作,制定河长制管理和考核办法,协调、检查、督办、考核河长制的各项工作;负责辖区内河道管理的日常工作。河长制工作纳入全镇目标责任考核体系。

(二)加大经费投入。镇政府要将河道管理、整治经费纳入镇财政预算,确保河道管理保护、执法监督责任主体、人员、设备和经费满足日常工作需要。要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建立长效、稳定的河道管理保护投入机制。

(三)加强宣传引导。宣传部门要加强对镇河道整治工作的宣传,特别是要做好对外宣传工作,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营造水生态文明建设的良好氛围。各村(居、单位)要根据工作节点要求,精心策划组织,设立宣传标语,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微信等各种媒体和传播手段,注重运用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方式,广泛宣传引导,不断增强公众对河道保护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建立全社会共同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的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