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版药品目录中工伤职工特定报销的五种药品

据了解,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立以来,国家共发布过三个版本的药品目录,分别是2000年版、2004年版、2009年版。现执行的药品目录是2009年制定的,共收载药品2196种,其中西药1164种,中成药1032种,涵盖了多数临床常用药品。但是,药品目录长期未调整,导致参保人员目录外药品费用负担较重、与临床用药需求脱节、创新药品无法进入目录等一系列问题出现,这迫切要求调整发布新版药品目录。

2017年版药品目录由凡例、西药、中成药和中药饮片四部分组成。西药部分和中成药部分所列药品为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准予支付费用的药品,共2535个,较2009年版目录增加339个,增幅约15.4%。中药饮片部分未作调整,仍沿用2009年版药品目录的规定。

工伤职工在医疗救治用药上有如下保障:

一、在药品目录中,不论甲类还是乙类药品,工伤职工都是可以由工伤保险基金100%报销使用的;

二、为落实《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和《关于印发加强农民工尘肺病防治工作的意见的通知》,2017年新版药品目录制定中充分考虑了职业病等特殊疾病的用药需求,新增了治疗尘肺病的汉防己甲素等药品;

三,2017年新版药品目录中还有A型肉毒毒素,胸腺法新,氢醌,人用狂犬病疫苗,动物骨多肽制剂5种药品仅限于工伤职工使用时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而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基金的支付范围,也就是说工伤保险的用药范围要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的用药范围。

新版目录执行后,参保人员使用目录内西药、中成药及目录外中药饮片发生的费用,按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有关规定支付。国家免费提供的抗艾滋病病毒药物和国家公共卫生项目涉及的抗结核病药物、抗疟药物和抗血吸虫病药物,参保人员使用且在公共卫生支付范围的,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