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长制”是从河流水质改善领导督办制、环保问责制所衍生出来的水污染治理制度,目的是为了保证河流在较长的时期内保持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良好生态环境。
我市已明确建立按河道级别和河道所在地相结合的两级河长制。全市设立总河长,市级、乡镇级河道分级设立河长。
市委书记担任第一总河长,市长担任总河长,分管领导任副总河长;市级河道(流域面积50km2以上)由市领导担任河长,河流经过乡镇的负责人担任辖区段长,每条河都设一个工作专班,安排一个市直部门负责,协助河长开展工作。
各级河长负责组织领导相应的河道管理和保护工作,制定水污染防治、河道整治、生态保护与修复等工作方案,统筹协调河道防汛、抗旱、治理等工作,落实河道长效运行管理制度。
21日,天门市市级河道河长名单和天门市湖泊湖(段)长名单出炉,快来围观你家附近的河流、湖泊到底归谁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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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门市湖泊湖(段)长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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