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洋镇关于开展2017年校园及周边环境集中整治活动的通知

各党总支、支部,各村(居)民委员会,镇直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平安法治校园建设,落实天门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营造安全和谐的育人环境,经镇委、镇政府同意,决定在全镇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集中整治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7年2月15日-3月15日。

二、活动内容

(一)动员部署。镇综治办牵头组织召开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全面动员,对校园及周边环境集中整治活动进行专门部署。

(二)排查整治。成立工作专班,对辖区内所有校园及周边环境问题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排查要突出重点问题和薄弱环节,切实做到不漏一校(园)、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要将排查出来的校园及周边环境问题和各类安全隐患建立台账。针对排查出的问题,要落实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和责任人,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间节点,组织力量集中开展整治行动,整改一个销号一个。重大问题和重大安全隐患要实行大员上阵、“一事一策”、挂牌督办,力争解决一批学校周边环境和校园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三、整治重点和责任单位

各学校要全面深入摸排整治本校园及周边影响安全稳定的突出问题,重点是:

1。校园周边治安问题(治安隐患、擂肥、侵犯师生等),整治责任单位:派出所。

2。校园周边交通安全问题(校门口有无交警护学岗、各类交通标示是否完善等),整治责任单位:派出所。

3。校园周边违规经营问题(低俗文化娱乐场所、非法出版物经营点、游戏室、网吧及彩票投注点及专营场所等),整治责任单位:文体服务中心、工商所、派出所、民政办。

4。校园周边违章盖搭、占道经营及环境卫生问题,整治责任单位:村镇建设服务中心。

5。食品安全问题(校内食堂、校园超市及校园周边无证饮食摊点),整治责任单位:食药监所、中心学校。

6。校车安全问题(是否组建校车公司,是否存在超员、超速、酒驾等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责任单位:中心学校、派出所。

7。校园安全问题(“三防”建设、消防安全、校舍安全、实验室危化品安全、锅炉、电梯等特种设备安全),整治责任单位:中心学校、安委会办公室。

8。校园周边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问题(校园周边有无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仓储和运输企业),整治责任单位:安委会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学校安全事关千家万户,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校园及周边环境集中整治活动,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将本次活动作为深化平安法治麻洋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帮助学校解决实际问题为目标,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加强工作责任。镇综治办主任是本次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对本次活动负总责,要亲自动员部署,亲自组织协调,加强工作督办。镇综治办具体组织此项整治活动,各学校在摸排整治过程中,要严格落实责任制,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排查、谁负责”;排查结束后,要列出整治项目清单,制定整改方案,采取有效措施解决校园及周边的安全隐患。各责任单位要结合排查整治的突出问题,组织专班开展整治活动,务求取得实效。

(三)精心组织实施。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要结合正在开展的“护校安园”专项行动、消防安全检查专项行动、安全生产月活动,着力提升内部安全防范水平,认真制定校园及周边环境集中整治活动工作方案,组织协调公安、安监、城管、文化、工商、食药监等成员单位,各司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确保活动顺利推进。

(四)认真总结工作。集中整治活动结束后,各学校要对本学校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好的做法要及时总结提炼固化为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进一步建立完善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体制机制。镇综治办将对本次集中整治活动进行评分,综合排位。对组织不力、重视不够、问题频发的单位将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