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熊壮)日前,记者从市物价局获悉,根据上级有关通知要求,市物价局对今年的稻谷最低收购价格作了规定。
为保护农民利益,防止谷贱伤农,今年国家继续在稻谷主产区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综合考虑粮食生产成本、市场供求、国内外市场价格和产业发展等各方面因素,今年我市生产的早籼稻(三等)、中晚籼稻(三等)和粳稻(三等)最低收购价格分别为每50公斤130元、136元和150元,比去年分别下调3元、2元、5元。
市物价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将采取多种形式宣传今年国家粮食最低收购价格政策,引导农民合理种植,促进粮食生产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