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市局大力开展节约集约模范市创建工作

一是优化国土空间,规划引领节约集约用地。结合“多规合一”试点,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和全域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划定城市开发边界和生态保护红线,确定建设用地规模与布局,严格用途分区管制。发挥规划龙头、引领作用,引导工业项目向开发区、园区和乡镇工业小区集中,住宅向社区、新农村点集中。

二是实行差别化管理,标准控制节约集约用地。严格实行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差别化管理,用地指标向重大项目、民生项目和基础设施项目倾斜,禁止向产能过剩项目供地。严格用地控制标准,确保工业项目投资强度达到相关规定要求。加强建设用地审查报批,严把供地关口,杜绝要多少、供多少,按实际投资额度和强度,按需供地、分批次供地。

三是加强监督管理,检查督促节约集约用地。组建联合工作专班,定期检查企业履行招商引资协议、土地出让合同和规划设计方案执行情况,督促按期开工建设、按期竣工验收。项目竣工后,由有关部门进行固定资产投资综合验收,没有国土资源部门检查核验意见,不予通过竣工验收。定期对全市闲置低效用地进行清理,对依法认定的闲置低效用地,采取依法收回、督促开竣工、有偿回购、收取闲置费等方式分类处置,盘活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