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鄂办发电[2016]103号和省民政厅鄂民电发[2016]25号文件下发后,天门市高度重视,行动迅速,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大局,把安排好冬春救助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多措并举予以落实,让困难群众过上一个温暖祥和的春节。
一是圆满完成因灾倒房恢复重建任务。全市因灾倒损房屋6799户,其中倒塌(含D级)1827户、C级391户、一般损坏4581户,重建、修缮工作现已全部完成,受灾群众春节前可全部搬入新居。对于基本生活仍有困难的重建户,纳入冬春救助一类对象救助范围,确保度过一个温暖祥和的春节。
二是认真调查核查,制定救助方案,确保对象应救尽救。2016年9月以来,我市对冬春需救助对象逐户进行调查、核查、评议、公示,科学制定救助方案,做到应救尽救,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目前,已锁定冬春需救助对象84206户、328596人 ,其中实行“一卡(折)通”救助人数107319人。节前由局党组成员带队,组建9个工作督导专班,分片包干对全市26个乡镇冬春生活安排进行专项督导。
三是及时采购发放救灾物资,确保困难群众安全越冬。2016年12月-2017年1月市财政已统筹安排救灾资金2975万元,采购冬春期间救灾大米、食用油、棉衣、棉被等物资。其中12月、1月已采购并发放救灾大米6448吨、救灾食用油247854斤,救灾棉大衣4500件、救灾棉被4500床,分别救助困难群众61397户、208557人;62510户、221330人。此外,省厅下拨我市的棉被4430床、棉衣2870件及省慈善总会下拨的300件棉衣、棉裤等物资已于12月初发放至受灾困难群众手中。2月至5月还将统筹安排3052万元一次性采购救助大米、食用油等物资,并分月发放到户。
四是迅速下拨冬春救助资金。目前,省拨冬春救助资金已全部下拨至乡镇,元月15日前由乡镇通过“一卡(折)通”发放到受灾户。今年冬春救助将下拨中央自然灾害补助资金2132万元,其中1400万元采购12月份救灾大米、食用油发放到重灾乡镇困难群众手中;732万元实行“一卡(折)通”社会化发放。按照“分类救助、重点救助”原则,科学制定救助方案,严格救助对象及标准,严格救灾款物发放时限,达到救助对象精准、台帐细实、补助资金及时到位。
五是做好新灾应对准备。充分发挥市减灾委综合协调职能,密切关注节日期间天气变化,按照应急预案要求,加强应急值守,储备应急物资,确保人员、物资、装备及各项应对措施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