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通讯员廖佳琪 卢薇)天门市汪场镇的农户杨某怎么也没想到,口头承诺一个星期之内把剩余生猪款打完的“金主”忽然消失了。闻讯而来的钟祥市养殖户董某也选择了报案。经过一个多月的侦察,2月21日,天门市公安局宣布破获一起诈骗案,为农户追回60万生猪款。
行规失灵,“金主”消失了
2016年12月5日,汪场镇罗巷村的养猪户杨某匆匆赶往汪场派出所报案,声称自己被骗了20多万元。
原来,2016年5月,杨某通过以前公司的同事认识了生猪中间商马某,并达成口头协议,约定以22元一公斤的价钱,进行生猪交易。
当年6月7日,按照马某要求,杨某将96头300斤以上的生猪拖到遵义,由马某的业务员谢某将其带到肉联厂,净重15090公斤的生猪立马被转销到在此等候的经销商手中。
当杨某向马某询问30余万元货款时,马某解释说会计已经下班,明早再打款。到第二日,马某又称资金周转不动,部分欠款未收回,需要晚几日再付。杨某认为马某生意做得挺大,加上有过一次“爽快”的交易,并未怀疑便回了老家。
然而,这次杨某并没有等来承诺的欠款,推迟几天又几天,到后来电话时接时不接,短信也只是偶尔回复。时间一晃到了10月,杨某急需钱买小猪仔,但马某仍然没有联系上。10月4日,杨某再次来到遵义守候,四天后终于等到马某现身。杨某态度坚决地表明不还钱就报警,马某便先打了10万元到杨某账上,并承诺一个星期内还清剩下的20多万。
然而,已经失灵的“行规”再也无法正常运行,马某再一次失联。
跨省追踪,一案牵出另一案
汪场派出所接到杨某报警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专班投入到侦查中。然而,既没有签署协议,也没有打欠条,且受害人对马某信息所知甚少,这给民警办案工作带来了许多困难。
几番分析后,民警认为贵州的肉联厂是重要的突破口。12月4日,汪场派出所所长曾玉兵、副所长熊尧等带着杨某一同前往贵州遵义进行调查。
经过几天的实地侦办,民警了解到马某系吉林省榆树市人,长期在全国各地以批发形式收购生猪并转卖,业务员谢某负责收购,亲戚彭某负责将收购到遵义的生猪转销给部分屠户、学校和超市,按规定,屠户用现金结算,超市和学校按约定付款。调查过程中,民警发现肉联厂每天的流水基本保持在60万以上,足够支付杨某等人的欠款。经过综合分析,民警以诈骗罪立案,并将马某上网追逃。
杨某被骗的经历很快传到了同样是养猪户的董某耳中。董某是钟祥镇刘集村人, 2015年11月,他通过一个货车司机认识了谢某,进而结识马某。因为收购价也比当地高,付款也很“爽快”,董某逐渐对马某产生了信任,进而与马某之间达成了一种心照不宣的“契约”,每次都以口头协议作准。
2016年6月,董某先后将4车总价值130余万元的生猪卖给马某,而马某断断续续地付给董某97万元,而余下的30多万元,同杨某一样,则被马某以各种理由推迟付款,到后来干脆联系不上。
直到知道了杨某的经历,董某所坚信的“诚信生意梦”破碎,无奈之下选择报案。
闪电破案,60万巨款物归原主
民警在遵义调查取证过程中,马某一直未露面。民警一边通过做彭某和李某的工作,一边与吉林警方沟通,劝马某投案。
得知自己被上网追逃后,马某于1月下旬陆续将拖欠的60万元的账款汇至杨某、董某的账户。2月16日,马某来到天门市汪场派出所投案自首。
当民警问起为什么要避而不见拖欠货款时,马某解释说“全国各地业务较多,且很多款项无法及时回笼,没有能力及时支付他们的猪款,想过段时间再还给他们。”一直到自首前,马某也并未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已属于诈骗。
目前,马某被取保候审,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