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市安全生产监督局了解到,在春节长假期间,我市各相关部门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强化监管手段,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无安全事故发生。
按照要求,市安监、质监、公安、交通等部门在春节前和节日期间对各重点场所、重点单位加大监管力度,重点检查了歌舞厅、饭店、超市等人流密集公共场所,严查各码头、渡口、客运站等交通运输场所,并对石油、液化气、压力管道等危险化学品和特种设备及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品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等企业加强了安全管理,确保公共场所、交通运输及渔业船舶的安全。各地各部门还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严格执行领导值(带)班和安全生产事故专报制度,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全市未发生较重大交通事故、火灾,未发生安全事故,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