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竹声声辞旧岁,
合家欢乐迎新春。
随着春节脚步的临近,
天门也将迎来烟花爆竹集中燃放期。
虽然燃放烟花爆竹是传统习俗,但从保护环境和保障安全的角度,有关部门还是建议市民尽量少燃放。
今年我市烟花爆竹燃放区域和时间依然按照2011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市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的通告》规定执行。
自2017年1月1日起
市区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市、县(市)人民政府划定范围内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放烟花、放鞭炮、放孔明灯,
这些行为,
在天门城区统统不允许!
2015年11月
天门市颁发“禁鞭令”:从2016年1月15日开始
城区东起东环线,西至汉北河、西环线,南起杨家新沟;
北至北环路(桐柏寺等公墓地集中燃放点除外)
禁止生产、销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
具体请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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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烟花爆竹主要有哪些危害?
第一,容易引发人身伤亡事故。因燃放烟花爆竹炸伤手臂、面部或眼睛的事故时有发生,有的还会造成死亡。
第二,容易引发火灾。这点大家都是比较清楚的了。
第三,还会污染环境。比如,放鞭炮的时候,噪音的最高分贝可以达到140分贝。另外,燃放烟花爆竹产生的气体、粉尘也会对大气造成污染。
三看产品外观。合格的产品表面整洁、无浮药、无霉变、无污染;外观完整、无明显变形、无损坏、无漏药;文字图案清晰,筒标纸粘贴吻合平整,无遮盖、无露头露脚、无包头包脚、无露白现象;筒体粘合牢固,不开列、不散筒。特别提醒,本市烟花爆竹燃放的品种限于鞭炮、双响爆竹和内管径38mm以下的组合烟花,像礼花弹和各种拉炮、摔炮、土火箭等未经批准生产、销售的各类烟花爆竹制品是不能购买的。
倡议
不燃放或减少燃放烟花爆竹,带头过清新、清洁、清静年;
不在非法销售点购买烟花爆竹,个人不燃放专业燃放类产品;
不在明令禁止的时段、区域和公共场所燃放;
不在深夜、凌晨休息时间燃放;
不在不利烟尘扩散的气象条件下燃放;
不在通风条件差的楼道、小巷内燃放;
不在建筑物内、阳台、小巷、草坪中燃放;
不在燃放烟花爆竹时嬉戏打闹;
不妨碍行人及车辆安全通行;
不让未成年人独自燃放。
同时,倡议呼吁常州市民尽可能选择电子爆竹、喜庆音乐、鲜花等新颖、安全喜庆方式,增添节日氛围;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燃放烟花爆竹,不放“开门炮”、“开业炮”、“关门炮”、“竣工炮”;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做到合法诚信经营,不销售伪劣产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