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政办发〔2016〕5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办事处、农场,天门高新园,天门工业园,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鄂政办发〔2016〕44号)精神,市政府办公室组织相关单位拟定了《2016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同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增强政务公开实效
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把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同志年内至少要听取一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推进工作,同时明确一位负责同志分管公开工作,列入工作分工,并对外公布。要加强专门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统筹做好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微信和政策解读等政务公开工作,并在经费、设备等方面提供必要保障。要加大培训力度,健全制度机制,不断提高政务公开专业化、规范化水平,切实增强政务公开实效。
二、明确工作职责,协同推进工作开展
各牵头单位要按照“谁牵头负责、谁组织落实”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工作要求,协调推进各项工作开展,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按时汇总有关工作进展情况。各责任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积极支持配合牵头单位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及时向牵头单位反馈工作进展情况。
三、发挥平台作用,加强市政府门户网站建设
市政府门户网站是我市政务公开工作第一平台,网站建设直接关系到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结果。近年来,市政府网站工作水平不断提高,但行政处罚、棚户区改造、建议提案、国有企业运营、重大建设项目、政策解读、规范性文件、年度报告等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仍存在公开不细、信息数量少等问题。部分责任单位发布的信息多为新闻类信息,信息内容要素不完整,实质性内容少,利用价值低;部分领域的信息通过报刊、公告栏、宣传册等传统渠道发布后,没有同步展示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发挥市政府门户网站平台作用,切实加强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
四、强化督促考核,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各乡镇、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逐条逐项制定分解细化方案或工作措施,做好工作进度安排,明确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指导,推动工作扎实开展。各乡镇、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要于7月20日前将具体方案或工作措施报市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和本单位网站进行公开。各乡镇、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要分别在9月10日前和12月10日前向市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各报送一次今年以来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要点落实情况将作为年内乡镇和市直部门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
天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7月13日
2016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类别 |
工作任务 |
完成时限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
一、围绕改革推进公开 |
(一)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 |
公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信息 |
6月底前 |
市编办 市政务服务中心 市政府法制办 |
各部门 |
公开职业资格目录清单 |
实时 |
市人社局 |
各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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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市场监管信息公开 |
依法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
作出处罚决定或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行使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和组织 |
各乡镇 各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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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务服务公开 |
推进政务服务网建设,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编制公共服务办事目录、指南 |
8月底前 |
市政务服务中心 |
各乡镇 各行业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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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围绕促进经济发展推进公开 |
(四)推进经济社会政策公开 |
公开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方面政策和解读信息 |
年内 |
各部门 |
各乡镇 各部门 |
(五)推进政府投资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 |
依托市政府网,公开项目重点环节信息 |
实时 |
市发改委 |
各乡镇 各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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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ppp项目信息 |
实时 |
市财政局 市发改委 |
各乡镇 各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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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推进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 |
公开征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信息 |
实时 |
市国土资源局 |
各乡镇 各部门 |
|
公开公共资源交易信息 |
实时 |
市公共资源办 |
各乡镇 各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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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推进减税降费信息公开 |
公开对支持小微企业、就业创业、兼并重组等方面的税收优惠和减免政策信息 |
实时 |
市财政局 市国税局 市地税局 |
各乡镇 各部门 |
|
公开收费目录清单 |
实时 |
市财政局 市物价局 |
各乡镇 各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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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推进国有企业运营监管信息公开 |
公开国企运营信息 |
实时 |
市国资办 |
各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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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工作任务 |
完成时限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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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围绕民生改善推进公开 |
(九)推进扶贫信息公开 |
公开扶贫领域(含扶贫捐赠)信息 |
实时 |
市扶贫办 |
各乡镇 各部门 |
(十)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公开 |
公开社会救助、减灾救灾信息 |
实时 |
市民政局 |
各乡镇 各部门 |
|
(十一)推进就业创业信息公开 |
公开就业创业政策、项目、人员供求信息 |
实时 |
市人社局 |
各乡镇 各部门 |
|
(十二)推进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和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 |
公开项目基本信息 |
实时 |
市民政局 市房管局 |
各乡镇 各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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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市政府网、公积金中心网站公开上年度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 |
4月底 |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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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 |
公开水、空气、环评等环境信息 |
实时 |
市环保局 |
各乡镇 各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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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推进教育、卫生和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 |
公开义务教育招生信息 |
实时 |
市教育局 |
各乡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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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食品安全标准、医疗机构院务、传染病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信息 |
实时 |
市卫计委 |
各乡镇 各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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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食品药品监管执法、核查处置和食品药品消费安全警示信息 |
实时 |
市食药监局 |
各乡镇 各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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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围绕助力政府建设推进公开 |
(十五)推进决策公开 |
重大决策预公开(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 |
实时 |
各部门 |
各乡镇 各部门 |
推行医疗卫生、资源开发、环境保护、社会保障等重大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 |
年内 |
各有关部门 |
各乡镇 各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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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推进决策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 |
公开重要事项进展和完成情况 |
实时 |
市政府办 市发改委 |
各乡镇 各部门 |
|
公开督查中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奖惩情况 |
实时 |
市政府办 |
各乡镇 各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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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公开审计中发现的问题信息 |
实时 |
市审计局 |
各乡镇 各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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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工作任务 |
完成时限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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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 |
公开财政资金信息 |
实时 |
市财政局 |
各乡镇 各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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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扩大政务参与加强解读回应 |
(十八)主动做好政策解读 |
同步推进重要政策制定和解读 |
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 |
各部门 |
各乡镇 各部门 |
建立各乡镇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带头宣讲政策机制 |
年内 |
市政府办 |
各乡镇 各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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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
及时关注政务舆情,做好回应工作 |
实时 |
各乡镇 各部门 |
各乡镇 各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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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更好发挥媒体作用 |
统筹运用媒体做好重要动态发布工作 |
实时 |
市政府办 |
各乡镇 各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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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增强公开时效加强能力建设 |
(二十一)提高工作制度化标准化水平 |
加强制度建设 |
年内 |
市政府办 |
各乡镇 各部门 |
(二十二)提高工作信息化集中化水平 |
加强政府网站群云平台建设、公共服务热线管理 |
年内 |
市政府办 |
各乡镇 各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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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三)提高工作专业化理论化水平 |
加强机构和队伍建设、组织培训 |
年内 |
市政府办 |
各乡镇 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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