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自制汽枪在这个村打鸟,一人被刑拘

12月2日22时许,干驿派出所民警开展夜间巡逻时,在干驿镇鲍夹村发现有人打鸟,民警立即上前制止其行为,并对涉嫌非法狩猎的庄某(汉川人)、曹某、刘某等4人进行盘查。

盘查中,民警要求曹某打开车辆后备箱进行检查,庄某等人拒不听从民警指令,并与民警发生推搡和拉扯,造成两名警务人员手部受伤。随后赶来的民警将曹某及其车辆控制,庄某等3人趁机逃跑。

(被打死的鸟)

(作案工具)

民警在曹某的汽车后备箱处发现十几只被打死的各种鸟类。经审讯,曹某交代了其与庄某、刘某等4人非法狩猎的犯罪事实。

目前,森林公安已对曹某刑事拘留,对涉嫌非法狩猎和妨害公务的庄某、刘某等三人网上追逃。

学习法律

 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 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来源:干驿微警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