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任命、决定 庄光明简历

 

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

吴锦同志辞去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

请求的决定

(20161212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吴锦同志因工作变动辞去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请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和《天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决定:接受吴锦同志辞去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并报天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命名单

(20161212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庄光明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市人大常委会关于

庄光明同志为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的

   

(20161212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第九款和《天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决定:庄光明同志为天门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

 

 

 

 

庄光明同志简历

庄光明,男,汉族,湖北当阳人,1966年4月出生,1989年7月参加工作,1988年11月入党,清华大学本科毕业,美国俄亥俄大学在职研究生。

1984.09--1989.07  清华大学水利水电工程建筑专业学生

1989.07--1995.11  宜昌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工作

1995.11--1997.09  宜昌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副院长、党支部委员

1997.09--1999.05  宜昌市市政公用局副局长、总工程师

(其间:1998.03--1998.06省委党校九八春季中青班学习)

1999.05--2000.12  宜昌夷陵大桥建设开发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

2000.12--2001.12  宜昌市建委副主任、党委委员,宜昌夷陵大桥建设开发公司副总经理

(其间:2001.03--2002.09  美国俄亥俄大学工商管理专业学习(硕士))

2001.12--2003.02  宜昌市建设局副局长、总工程师、党组成员

2003.02--2003.09  宜昌市委副秘书长

2003.09--2005.01  宜昌市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

2005.01--2010.10  宜都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其间2008.10--2008.11井冈山干部学院第1期县干成长班学习)

2010.10--2011.01  宜都市委书记、市政府市长

2011.01--2011.03  宜都市委书记

2011.03--2011.11  宜都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1.11--2015.03  宜都市委书记

2015.03--2015.07  宜昌市委常委、宜都市委书记

2015.07--2015.08  宜昌市委常委

2015.08--2016.11  宜昌市委常委、宜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委书记、宜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书记

2016.11--2016.12  天门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党组书记

2016.12--         天门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副市长、代理市长,市政府党组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