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食药监局:食品小作坊须持证“上岗”

天门广播电视台报道(记者 熊壮 王雅琴)日前,记者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湖北省食品安全条例》已于12月1号正式实施,此条例的颁布,标志着我市所有食品小作坊必须取得《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许可证》才能从事食品生产加工。

任师傅经营着一家酒坊,由于没有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没有合法身份,一直担心被举报受重罚。

酒坊老板 任前发 从12月1日起,可办理小作坊生产许可证,我们要抓好机会。

据市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现在食品加工小作坊业主申请办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许可证》的准入门槛相对较低,申请条件,审批流程十分简单。

市行政服务中心食药局窗口 首席代表 邹敏 申请人须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开办者身份证证明复印件可在市民中心填写申请书,及相关材料,自受理即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许可的决定。

市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对全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在科学选址、环境卫生、场地改造、建档立制等方面,按照规范一批、办证一批、取缔一批的整治目标,依法有序推进。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竟陵监管所所长 周华彬  对于不按照规范,或者不按照标准生产的,我们将依法依规严格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