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对强化新形势下党内监督作出顶层设计,对增强党在长期执政条件下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提供了基本遵循。
党的执政地位,决定了党内监督在党和国家各种监督形式中是最基本的、第一位的。强化党内监督是为了保证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充满生机活力。
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准则》和《条例》的说明,我们必须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薄弱环节,不断自省其身,根治病灶、防患未然,对症下药、祛邪扶正。
强化党内监督,“要十个指头都动作”。建立健全完善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律检查机关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的党内监督体系,才能以党内监督带动其他监督,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有力制度保障,才能把监督的螺栓拧紧,把制度的篱笆扎牢。
湖北前景壮阔,到中流击水,需夺隘闯关。把强化党内监督摆在重要位置,让监督的制度优势充分释放,让务实重行成为广大党员干部的自觉行动,我们就一定能加快湖北富民强省的步伐。
湖北日报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