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天门市纪委通报了5起基层违反群众纪律问题典型案件查处情况。
1. 岳口镇徐越村党支部委员、村委会副主任郑国富违规收取群众钱款问题。2013年,郑国富在落实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政策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向本村危房改造户谭某某收取危房改造押金3000元。岳口镇纪委给予郑国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 干驿镇村镇服务中心党支部副书记、副主任彭文武不按规定开具收费票据问题。2015年9月,干驿镇村镇服务中心党支部副书记、副主任彭文武负责收取镇区某商户清洁费时,擅自决定减免部分清洁费,对中心工作人员未足额开具收费票据的行为没有及时制止并改正。该行为被网络举报后,造成了不良影响,干驿镇纪委给予彭文武党内警告处分。
3. 彭市镇冯庙村村委会委员郭少兵对待群众态度恶劣问题。2016年3月24日,郭少兵在推进确权确地工作过程中,因核实分田人数与该村五组村民樊某争吵,并动手打人,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彭市镇纪委给予郭少兵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 汪场镇石谭村党支部委员、副主任汪中华以权谋私问题。2014年,汪中华明知不符合条件,仍利用职务之便为其上学的儿子申请并领取了国家“雨露计划”贫困学生补助资金2000元。汪场镇纪委给予汪中华党内警告处分。
5. 陈场林场原党支部书记、场长万继华违规向群众集资问题。2014年1月,陈场林场召开场委会讨论新建小区路基整理费的来源,会上万继华提出向林场内的危改房受益户每户收取500元的建设资金,场委会一致通过。会后陈场林场向36户危改房户收取了18000元建设资金。市纪委给予万继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