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建议,按照《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规定,结合工作需要,决定:
王四稳同志任政协天门市委员会提案委员会主任,聂西平同志任副主任;
张碧绿同志任政协天门市委员会经济委员会主任,王呈良同志任副主任;
曾红忠同志任政协天门市委员会农业和农村委员会主任,
费缓缓同志任副主任;
梁文秀同志任政协天门市委员会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主任,岳文丽同志任副主任;
杨运龙同志任政协天门市委员会教科卫体委员会主任,崔瑶洁同志任副主任;
严立新同志任政协天门市委员会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
谭琼同志任副主任;
苏炳华同志任政协天门市委员会文化文史委员会主任,沈得力同志任副主任;
董平阳同志任政协天门市委员会港澳台侨和外事委员会主任,刘虹同志任副主任;
程诗文同志任政协天门市委员会委员工作委员会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