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丨【优化营商环境 推进高质量发展】 持续执行制度性减税政策 推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天门电视台报道我市持续执行制度性减税政策,延长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优惠等部分阶段性政策执行期限,将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提高至15万元,其增值税征收率由3%降至1%,加速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据了解,我市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到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所得税。对先进制造业企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为此,市政府发布了《支持中小微企业降成本若干措施》,其中明确了多项为企业降成本的创新措施,包括推动产业链龙头企业与金融机构开展合作,推广供应链上中小微企业以应收账款作为质押获得融资等创新服务,加快供应链资金周转,全面推进“政采贷”业务,以财政奖补激励形式,支持供应链核心企业融资;对承租各类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2021年月租金减免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