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虽然还未到来,但“双十一”购物节的热潮已多次冲上热搜!
11月4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双十一”购物的注意事项,给不少只顾“买买买”的网友发来重要提醒!
其中提到,“双十一”是商家历时多年打造的“促销节”,线上线下市场笼罩在“巨惠特卖”“全年最低”“限时抢购”“爆款秒杀”的宣传迷雾当中,给消费者形成“买到就是赚到”的心理预期。
但实际上,消协组织多年的价格监测和消费者投诉显示,一些商家“双十一”促销价格未必真实惠,有的商家使用的是“先涨后降”的套路,有的商家设置各种花式“买赠”,实际到手价格与平时并无差别,甚至还可能会是全年最贵。
对此,中消协提醒消费者不可迷信“双十一”的所谓“价格优势”,购买前最好能提前了解价格走势,做到心中有数,除非是长期跟踪考察的商品,否则千万不要单纯相信低价宣传而盲目跟风下单。
六点笔记要牢记!
①“低价”不可迷信,得实惠要多对比;
②促销规则套路复杂,下单前需看清楚;
③限期商品谨慎囤货,“剁手”前要巧规划;
④面对促销短信骚扰,留证据且可举报;
⑤直播带货良莠不齐,围观时保持冷静;
⑥关注商家售后服务,有纠纷及时维权。
附带赠品出现问题,也可以要求退换或者索赔
记者注意到,就在昨天,江西省市场监管局、江西省消保委也联合发布消费提示。
除提示警惕价格套路外,江西省消保委还建议,广大消费者在下单后,要及时关注商品物流信息。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发货,要及时提醒商家尽快发货;到货时,也要仔细检查商品是否完好无损,如果出现问题,可拒收快递,及时与商家沟通进行退换货处理。
江西省消保委强调,“双十一”期间,如果附带赠品出现问题,也可以要求退换或者索赔。同时要注意的是,退货时,也需要将赠品一并退还,避免纠纷。
付定金后悔了?可先清尾款再全额退款
此外,今年“双十一”,还有不少商品参与“付定金”活动。
据央视网消息,法律人士提醒消费者,要警惕付定金规则陷阱。
律师表示,“定金”是一种带有预定性质的合同,如果买方违约不会退还,而卖方违约则需2倍退还。如果有消费者在支付定金后后悔了,也可以先付清尾款,再通过“七天无理由退货”进行全额退款。
遇到商品价格“明降暗涨”的欺诈行为,需以商品3倍价格赔偿,消费者要保存好证据投诉处理。
剁手前要三思,
切勿被套路迷了眼!
(来源:荆楚网)
责任编辑:韩晓晴 值班编辑:王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