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丨【创新先行 冲刺百强 谱写新篇】 我市出台新政助力“飞地项目”发展

本台报道今年,我市启动创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招商引资任务紧迫,更需要全市“一盘棋”,市委、市政府出台新政助力“飞地项目”发展,推动优质产业项目向园区集中,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和项目布局,促进产业集约集聚发展。

我市对发展“飞地经济”提出多项鼓励与支持政策。明确以天门高新园、天门工业园、岳口工业园、小板工业园即天门经济开发区为主要载体,“飞出地”把招商引资过程中因功能区位不同、资源环境制约、规划或产业配套限制等原因不宜在本地实施的项目转到“飞入地”。

在合作与分享机制上,“飞入地”与“飞出地”财税分享比例以6∶4为基础,固定资产投资额10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实行“一事一议”。同步建立产业信息共推共享、合作项目共建共促、固投指标分享、进规指标分享、项目投入和奖励资金承担机制。此外,我市规定“飞地项目”必须达到一定的准入条件,限制产能过剩行业和“两高”项目落户。其中,新上产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须超过1亿元,入驻岳口工业园需达5亿元,战略性新兴产业可适当降低标准。

我市将全面优化“飞地经济”发展环境,推行项目秘书制、“标准地”供给制和审批手续及优惠政策兑现限时办结制,对阻碍“飞地经济”项目落户建设的人和事,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