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丨天门眼 网友咨询不动产权证办理问题

近日,有网友通过天门眼反映:其在汉旺世纪城B区6号楼买的房子,迟迟办不了不动产权证,如果以后自己因此多交购房契税而造成的损失谁负责?下面,我们来一起看看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的回复。

网友:您好!依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商品房销售,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合同应当载明商品房的建筑面积和使用面积、价格、交付日期、质量要求、物业管理方式以及双方的违约责任。经了解,汉旺世纪城6号楼已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了房屋总登记,个人办理不动产权证已不存在障碍。您可凭购房合同及本人身份证件到营销中心财务室开具全款发票,到政务服务大厅税务窗口缴交购房契税。对于合同中存在的争议,业主可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条款履行,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天门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