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丨天门市疫情防控指挥部 关于加快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的通告

为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加快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尽快建立我市全民免疫屏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凡年满18周岁以上(户籍不限)且无疫苗接种禁忌症的人员均须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以免给您的工作、生活、学习和出行带来不便。对确有接种禁忌症的人员,需提供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相关诊疗记录,由接种点医生评估、签字后,出具暂缓接种证明。18周岁以下在校学生,由教育部门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统一组织接种。

二、7月18日起,全市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医疗机构、车站、银行、福利院(养老院)、学校(包括天门职业学院、全市各中小学校、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校外培训机构)、宾馆、餐饮单位、商场超市、农贸市场、旅游景点、体育馆、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影院、KTV、网吧、健身房及各类办事大厅等人员密集场所,全面实行健康码和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后金边标识码“二码联查”。对未接种人员信息进行登记,动员其及时接种。

三、7月26日前,全市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和广大党员,除禁忌症外,实现接种清零。

四、各类市场主体承担从业人员“应接尽接”主体责任。未“应接尽接”的,由行业主管部门纳入疫情防控重点监管。农贸市场、集市摊主、各类个体经营户及从业人员未接种疫苗的,由行业主管部门进行登记,组织接种。各类返乡未接种人员,应尽快到就近疫苗接种点进行接种。

五、广大市民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后,仍要继续遵守疫情防控规定,牢记“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一米线、用公筷”等防控措施,保护自身和家人的健康。

天门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