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工作的通知》(财金〔2018〕22号)文件精神要求,市劳动就业管理局对2021年第七批申报的创业担保贷款对象进行了实地考核,现将胡杨康等16名符合申报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条件的人员情况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2021年6月10日至2021年6月16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与天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与劳动关系科联系。
联系电话:0728-5223590。
附件:2021年第七批申报创业担保贷款人员名单
天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