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电视台报道(记者 刘帆 邵文煜)近日,经过往返近2400公里的车程,我市警方成功将交通肇事嫌疑人董某从广东中山押解回到天门。至此,一桩发生在22年前的交通肇事逃逸案终于告破。
办案民警介绍,1999年1月8号,来自多宝镇郑场村的董某驾驶客车行驶至拖市镇赵台村时,因车辆刹车失灵,将江某和陈某撞倒,致使江某当场死亡、陈某受伤。
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事故处理大队副大队长 刘红兵:事故发生后,驾驶员用座机拨打了110报警电话以后,逃离现场。
案发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事故处理大队立即派人赶赴现场,经现场勘验后认定:董某应负该事故的全部责任。随后,办案民警多次搜捕董某未果。
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事故处理大队副大队长 刘红兵:(犯罪嫌疑人)很狡猾,没有使用身份证,已经逃往外地,一直到现在我们的抓捕没有停止过,多次到沙洋、荆门、多宝等地他活动的场所,和他的家属、亲友、朋友等进行敦促其投案自首。
因董某长期潜逃在外,市交警支队将其列为网上在逃人员。
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事故处理大队副大队长 刘红兵:我支队对历年的案件进行梳理,对历年肇事的逃犯进行梳理,于2014年7月将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犯罪嫌疑人上网追逃。
该案在今年4月终于出现了转机。4月10号,中山警方在开展网上追逃工作时,掌握了在逃人员董某的行踪线索。
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事故处理大队副大队长 刘红兵:发现犯罪嫌疑人踪迹以后,通过5天的跟踪、守候、摸排、调查,4月15日在其工作地将其抓获归案,4月19号移交给天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经审讯,董某对自己肇事逃逸的行为供认不讳。
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事故处理大队副大队长 刘红兵:目前,因为涉嫌交通肇事逃逸已被我局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的侦办之中。我们告诫所有的驾驶员朋友们,发生交通事故后不要慌张,要立即停车、马上报警、抢救伤员,否则构成交通肇事逃逸罪,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