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公益性岗位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人社发〔2010〕336号)、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鄂财社发〔2017〕102号)等文件精神,市劳动就业管理局对高新园等14个单位申报的2020年4季度共109人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人员资料进行了审核,现将符合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申报情况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2021年1月18日至2021年1月24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联系天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与劳动关系科。
联系电话:0728-5223590。
附件:天门市2020年4季度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名单
天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