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20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2020年12月28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听取了市财政局局长杨铁柱同志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20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20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同意市人大财经委员会在审查报告中提出的建议。会议决定,批准《关于2020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批准2020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
天门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名单
(2020年12月28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高文博为天门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吴志兵为天门市审计局局长。
决定免去:
刘水平的天门市审计局局长职务。
天门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李苏萍同志辞去天门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0年12月28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李苏萍同志因工作变动辞去天门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天门市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接受李苏萍同志辞去天门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天门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曾令慧同志辞去天门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0年12月28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曾令慧同志因工作变动辞去天门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和《天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天门市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接受曾令慧同志辞去天门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天门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徐耀武同志辞去天门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0年12月28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徐耀武同志因工作变动辞去天门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和《天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天门市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接受徐耀武同志辞去天门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天门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古玉丽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2020年12月28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古玉丽同志因工作变动辞去天门市第八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和《天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第六条的规定,天门市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接受古玉丽同志辞去天门市第八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天门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20年12月28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任命:
隗旭鹏为天门市人大常委会张港镇联络处主任;
朱文华为天门市人大常委会岳口镇联络处主任;
彭少勇为天门市人大常委会横林镇联络处主任;
杨志永为天门市人大常委会干驿镇联络处主任;
方时雨为天门市人大常委会佛子山镇联络处主任;
吴正凯为天门市人大常委会净潭乡联络处主任;
臧勇华为天门市人大常委会胡市镇联络处主任;
于少兵为天门市人大常委会杨林街道办事处工作委员会主任。
免去:
刘竟成的天门市人大常委会张港镇联络处主任职务;
汪新平的天门市人大常委会岳口镇联络处主任职务;
王举成的天门市人大常委会横林镇联络处主任职务;
周荆州的天门市人大常委会干驿镇联络处主任职务;
吴艳红的天门市人大常委会佛子山镇联络处主任职务;
郭卫红的天门市人大常委会净潭乡联络处主任职务;
李珍明的天门市人大常委会胡市镇联络处主任职务;
朱文华的天门市人大常委会杨林街道办事处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郭银官的天门市人大常委会皂市镇联络处副主任职务。
天门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20年12月28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任命:
王伟为天门市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刘曾庆为天门市人民法院卢市人民法庭庭长;
朱旭峰为天门市人民法院黄潭人民法庭庭长;
程智超为天门市人民法院干驿人民法庭庭长。
免去:
田新明的天门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刘曾庆的天门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朱旭峰的天门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程智超的天门市人民法院岳口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天门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部分天门市第八届人大代表辞职请求的决定
(2020年12月28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古玉丽、吴志兵、郭卫红同志因工作变动辞去天门市第八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天门市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接受古玉丽、吴志兵、郭卫红同志辞去天门市第八届人大代表职务。
天门市人大常委会公告
(第22号)
天门市第八届人大代表李苏萍、刘春霞同志调离我市,古玉丽、吴志兵、郭卫红同志因工作变动辞去了天门市第八届人大代表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李苏萍、刘春霞、古玉丽、吴志兵、郭卫红同志的天门市第八届人大代表资格终止。
根据工作需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2020年12月,天门工业园(多祥镇)仙北二选区、人武部舟桥团选区、竟陵街道办事处雁叫选区、张港镇五片选区、横林镇横南选区、干驿镇界牌选区、佛子山镇坟禁选区、净潭乡杨文选区、胡市镇胡市选区分别补选王桂峰、南策忠、杨德志、隗旭鹏、彭少勇、杨志永、方时雨、吴正凯、臧勇华同志为天门市第八届人大代表。经天门市第八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天门市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确认,王桂峰、南策忠、杨德志、隗旭鹏、彭少勇、杨志永、方时雨、吴正凯、臧勇华同志的代表资格有效。
目前,天门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实有439名。
特此公告。
天门市人大常委会
2020年12月28日
天门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专项工作报告满意度表决情况
12月28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关于2019年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并进行了满意度表决。会议应到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42人,实到40人,满意度表决结果如下:
一、关于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满意37票,基本满意2票,不满意1票。
二、关于2019年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
满意34票,基本满意5票,弃权1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