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刚刚印发《湖北省进口冷链食品新冠病毒实验室检测技术指南》和《湖北省进口冷链食品新冠病毒防控预防性消毒技术指南(试行)》。全文如下:
关于印发湖北省进口冷链食品新冠病毒实验室检测技术指南和湖北省进口冷链食品新冠病毒防控预防性消毒技术指南的通知各市、州、县指挥部,省指挥部进口冷链食品新冠病毒防控组各成员单位:为深入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人物同防”工作机制,进一步做好进口冷链食品新冠病毒防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规定和《湖北省进口冷链食品新冠病毒防控工作方案》要求,组织制定了《湖北省进口冷链食品新冠病毒实验室检测技术指南》和《湖北省进口冷链食品新冠病毒防控预防性消毒技术指南(试行)》。现印发给你们,供各地在工作中使用。
附件:1.《湖北省进口冷链食品新冠病毒实验室检测技术指南》2.《湖北省进口冷链食品新冠病毒防控预防性消毒技术指南(试行)》
湖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进口冷链食品新冠病毒防控组2020年11月24日
附件1
湖北省进口冷链食品新冠病毒实验室检测技术指南
为指导全省进口冷链食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机构开展样本采集与实验室检测工作,特制定本指南。
一、样本采集
(一)采集对象
进口冷链食品和货物的外包装、装卸运载工具。对于食品和货物,各环节容许拆分的最小独立包装。
(二)采集要求
从事新冠病毒检测样本采集的技术人员应当经过生物安全培训合格并具备相应的实验技能。
(三)采样方法
1.食品与货物表面采样
对于集装箱、冷库、储运空间内的食品与货物,在各个角落及正中间设采样点。对各采样点的冷链食品、货物外包装各表面进行涂抹采样。采样时,宜使待检的物表处于非冰冻状态,采用拭子涂抹面积不低于100cm2的样本,不超过10个同类型样本作为1个混合样,置于10mL病毒采样液中。
2.环境表面采样
对集装箱、冷库、装卸运载工具、储运空间的内表面,选择人员或货物接触频次较多的部位,采用拭子涂抹面积不低于100cm2的样本,10个以内同类型样本作为1个混合样,置于10mL病毒采样液中。
采样时机为消毒处理前。对于经含氯或过氧化物类消毒剂消毒处理后需要即刻采样时,采样液应含0.2%硫代硫酸钠。对于经季铵盐消毒剂处理后的对象进行采样本时,采样液中应含增加1%吐温80和0.5%卵磷脂。
(四)样本保存
24小时内检测的样本可置于4℃保存;24小时内无法检测的样本则应置于-20℃以下条件保存。
(五)样本送检
样本采集后应当尽快低温送往实验室,如果需要长途运输,应携带足够的冰袋或干冰等。
1.上送样本
从事或受委托从事采样的机构负责样本采集,并上送从事或受委托从事病毒检测机构开展样本检测。检测机构将检测阳性样本上送市州疾控中心进行实验复核。市州疾控中心将复核阳性样本上送省疾控中心进行病毒分离培养与测序。
2.新型冠状病毒阳性样本及毒株运输
阳性样本运输包装按A类UN2814进行,运输应当按照《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运输管理规定》进行。
(六)样本处置
阳性样本上送检测与保存,其他样本按照医疗废物进行处置。
二、实验室检测
(一)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
采用实时荧光RT-PCR方法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针对新型冠状病毒基因组中开放读码框ORF1ab和核壳蛋白N。核酸提取和实时荧光RT-PCR反应体系及反应条件参考相关厂家试剂盒说明。
(二)结果判断
以试剂盒厂家说明书提供的判定方法为准。
(三)阳性结果确认
实验室确认阳性样本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同一份样本中新冠病毒2个靶标(ORF1ab、N)实时荧光RT-PCR检测结果均为阳性。
2.同种类型样本两次重复采集的样本均能重复检测岀单靶标阳性,可判定为阳性。
三、生物安全要求
实验室活动与运输的生物安全要求,应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中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实验室检测技术指南相关要求进行。
附件2
湖北省进口冷链食品新冠病毒防控预防性消毒技术指南(试行)
为指导全省开展进口冷链食品新冠病毒防控消毒工作,根据国家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过程新冠病毒防控消毒相关规定,特制定本指南。
一、消毒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进口冷链食品的进口、贮存、承运和生产经营单位的装载运输工具、产品内外包装的预防性消毒。
如发现冷冻食品外包装或库存环境表面呈现新型冠状病毒核酸阳性,则应按照疫源地消毒方法进行处理。
二、工作内容
进口冷链食品的进口、贮存、承运和生产经营单位组织或委托社会专业消毒单位(湖北省第三方专业消杀服务名单(第一批)见附表1)实施消毒。
(一)基本要求
对进口冷链食品装载运输工具和包装原则上只进行一次全面的预防性消毒,避免重复消毒,防止专为消毒作业实施掏箱、装箱,避免增加不必要的作业环节和成本,影响物流和市场供应。
消毒实施单位应详细记录消毒工作情况(“湖北省进口冷链食品预防性消毒证明随货单”)一式三份,其中一份随货物流转,一份交由消毒组织或委托方留存查验,一份由消毒实施单位留存查验,相关资料和记录应至少留存2年。
辖区疾控中心要做好预防性消毒技术指导。
(二)工作流程
进口冷链食品的进口、贮存、承运和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落实主体责任,对各自环节容许拆分的最小独立包装以及储存、运输交通工具落实消毒处理,做到全覆盖。
1.口岸环节。对进口冷链食品的集装箱内壁、包装箱实施消毒。
2.冷链运输和出入库环节。进口冷链食品在从集装箱卸货换装至国内运输工具时,货主或其代理人在存放货品入库前对大包装盒实施消毒。冷链物流企业落实运输车辆船舶等装载运输装备的消毒、一线工作人员个人防护等措施。
3.贮存环节。对掏箱卸货时,对转运货物的集装箱内壁、冻库、入库前的货物包装实施消毒。生产经营单位对需打开外包装货物的内包装实施消毒。
4.市场环节。对销售进口冷链食品货物最小包装袋在开包前实施消毒,对销售场所实施日常消毒。
三、消毒方式
进口冷链食品的口岸消毒方式方法由海关确定,进口冷链食品入境后的预防性消毒参照以下方式方法:
(一)低温冷藏物体表面消毒
使用含氯消毒剂,无明显污染物时,使用浓度500mg/L,有明显污染物时,使用浓度1000mg/L;或使用二氧化氯消毒剂,使用浓度200mg/L;或使用0.2%~0.4%过氧乙酸或6%过氧化氢,喷洒或浸泡消毒作用时间30min,然后用清水冲洗去除残留消毒剂;或使用季铵盐类消毒剂,无明显污染物时,使用浓度2000mg/L;有明显污染物时,使用浓度4000mg/L。确保包装每个表面消毒到位。
(二)冷冻物体表面消毒
若不需再冷链保管的冷冻物体,应采用先复温(即恢复常温或5℃以上)后消毒方法。复温后的消毒方法同低温冷藏物体表面消毒。
若需继续冷链保管的冷冻物体,在使用含氯消毒剂、二氧化氯、过氧化类消毒剂、季铵盐类消毒剂消毒时应采用降低冰点的方法,即按20%~50%比例增加乙醇(医用级)或其他抗冻剂,确保消毒剂不结冰,首次消毒前须进行消毒效果确认。确保包装每个表面消毒到位。
(三)集装箱、运输车辆船舶、冻库内壁消毒
对集装箱、运输车辆船舶、冻库内壁等不耐腐蚀的金属表面消毒时若能复温,则在复温后使用季铵盐类消毒剂,无明显污染物时,使用浓度2000mg/L,有明显污染物时,使用浓度4000mg/L。若不能复温,则在使用季铵盐类消毒时按20%~50%比例增加乙醇(医用级)或其他抗冻剂,确保消毒剂不结冰,首次消毒前须进行消毒效果确认。
(四)工作人员手、较小物体消毒
冷链食品配送过程中,司机及运输随从人员应当保持个人手部卫生,车内应当配备酒精类洗手液、消毒剂和纸巾,以确保在无清洁水洗手的条件下,对手进行定期消毒。
卫生手消毒:含醇>60%(v/v)手消毒剂或复配产品,均匀喷雾手部或涂擦揉搓手部1~2遍,作用1min。
使用醇类消毒剂擦拭较小物体表面2遍,作用3min。
(五)工器具及一般环境表面消毒
用于搬运冷链食品的工器具(如叉车、转运箱、勺子、钳子等),每次使用完毕后应当及时清洗和消毒。
常温状态下,清洗工器具后使用浓度500mg/L含氯消毒剂;或使用200mg/L二氧化氯消毒剂;或使用0.1%~0.2%过氧乙酸或3%过氧化氢,喷洒或浸泡消毒作用时间30min,然后用清水冲洗去除残留消毒剂;或使用1000mg/L季铵盐类消毒剂消毒。
四、人员防护
集装箱及冻库消毒人员个人防护,建议穿戴工作服、一次性工作帽、一次性手套和长袖加厚橡胶手套、防护服、KN95/N95及以上颗粒物防护口罩或医用防护口罩、护目镜或防护面屏、工作鞋或胶靴、防水靴套、防水围裙或防水隔离衣。
冻库外围环境消毒人员个人防护,建议穿戴工作服、一次性工作帽、一次性手套和长袖加厚橡胶手套、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工作鞋或胶靴、防水靴套。
如果消毒过程中发生口罩、手套破损,应当立即更换。
附表:湖北省第三方专业消杀服务机构名单(第一批)